首先法律離不開常理, 指引係基於法例去方便一般人了解而選寫, 道路設計因時代進步而有所變更, 指引亦依據此而有所改變.
大部份考取駕照的時候包括我在內, 當時並沒有新舊迴旋處之分, 亦相信唔會得閒無事搵本最新版指引去睇下. 路上揸車只會睇清楚指示牌而決定路線.
而係到爭論的有幾多個係馬後炮, 為左面子之類咁, 先走去搵資料咁支持自己的觀點? 大家心裡有數.
Benz 如果真係有問題引至意外, 要有人舉報有正式法庭判決之下先可以講佢有錯, 佢家下先真係當片主樓主咁只係到吹水合理化自己的觀點係傻hi.
好簡單咁講, 因為我唔熟路, 我同Benz 一樣係入迴旋處行同一條路線, 我有小心留意路況及減慢車速, 但係見左邊片主越線車埋黎, 我即時減速, 又可能甚至因為避狗停車, 但佢都係咁撞埋黎, 我一家人就咁比佢埋單, 咁又點計? !
Benz 有錯都係佢既事! 有舉報就自然有人同佢算帳, 唔好因為對方有駕駛錯誤就以為自己理直氣壯沒必要負上責任 先問下自己如果真係有小心駕駛又咩解釋都係撞到?
唔好因為對方有駕駛路線上的錯誤就以為自己理直氣壯沒必要負上責任!!
樓主浪費咁多時間精神只係到爭論, 結果都只係為左增加一點點自尊心, 觀點只有一個證明左Benz可能出錯的地方, 明眼人睇佢留言回覆態度, 如同佢依次意外要承擔的起因貼切.
明白的, 香港揸車搵食都唔係幾容易, 一唔小心惡過你的就比人食住.
學下咩係情緒轉移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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